5月1日起,湘乡城区全面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湘乡市城区禁燃工作推进会召开。
红网湘乡市分站4月19日讯(记者:熊杜泉)19日,湘乡市召开城区禁燃工作推进会。湘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市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市民朋友若发现有违规燃放,可拨打110举报,举报查证属实给予第一举报人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奖励。
据悉,我市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为城区四办和红仑产业园等城市建成区的核心区域,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三天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东台山森林公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场所,市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或存在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从思想上凝聚做好“禁燃”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紧盯形势,聚力“六大攻势”全力打好“禁燃”工作攻坚战。即要集中发起宣传教育攻势、排查严管攻势、执法处罚攻势、巡查看护攻势、“禁燃”群众攻势、督导检查攻势;要持之以恒,以强力的保障确保“禁燃”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构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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